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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4年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3-10-25 作者: 点击:[276]

一、总则

道路施工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国家级重点学科和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是我国唯一从事公路施工技术与筑养路装备研究的重点实验室,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实验室目前已经完善了对外开放的良好环境,欢迎国内外的科学研究人员、专家、学者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为了更好地促进实验室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特制定2024年实验室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二、研究方向

2024年实验室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一)道路施工机械牵引动力学与优化设计;

(二)道路施工机械机电液一体化技术;

(三)高速公路机械化施工与养护技术;

(四)工程材料性能与应用技术;

(五)车辆环保技术及清洁能源研究;

(六)其他与实验室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选题方向。

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助领域原则上应与上述研究方向一致,并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和前瞻性,提倡发挥学科交叉和融合。

三、资助条件和力度

1、实验室开放课题面向符合条件的海内外所有学者,自由申请,择优支持;


2、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本校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

3、课题需围绕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研究,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课题的研究应有利于提升实验室研究实力,有利于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

4、资助力度为3万元/项,分两年执行。

四、申请人须知

1、开放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实验室当年主要支持的研究方向,并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和前瞻性,提倡发挥学科交叉和融合。

2、申请人须填写“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重点平台开放基金项目)”(见附件),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3、学术委员会审定申请课题,实验室根据建议统一调整后,确定资助金额并且上报学校科学研究院审批。

4、实验室根据学校科学研究院审批结果通知申请者。

5、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课题结束后应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和成果文件。

6、资助经费按年度拨付。不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计划进度与内容完成的课题,实验室有权随时调整资助经费。

7、开放课题基金使用,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支配。

8、获资助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归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研究论文如在国内外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应署明“道路施工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开放基项目(项目编号:XXXXXX)”。

9、资助的研究课题须按批准的原申请报告的目标和主要内容进行。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需对原研究大纲作重大修正时,须按照程序得到批准。如经检查发现研究课题因故中断无法继续进行,或所资助课题未经批准而严重偏离研究大纲,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以中断该课题基金的使用或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五、申请截止日期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1120日,将电子版发送至rcte@chd.edu.cn,纸质版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人:吴文  夏晓华

联系电话:029-82334493

邮箱:rcte@chd.edu.cn

道路施工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31011

附件1:《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然科学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pdf附件2: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重点平台开放基金项目).doc.doc附件3: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形式检查表.docx附件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学科分类与代码、申报数据代码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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